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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求职,教你闯过“婚育”关!

来源:上海市中小企业人才网 时间:2015-10-27 作者:admin 浏览量:

  接纳现实,换位思考。对于企业来说,如果新招聘女员工在刚入职一年半载内就结婚、生育,连续休婚假、三四个月的产假、哺乳假,这对企业最初设定的岗位正常工作目标、绩效完成必然是有影响的,企业却必须支付的正常用工成本。所以,相比之下,很多企业会在招聘工作中更倾向于聘用男性或者已婚育的女性员工。这就需要女性能够认清这个“残酷”的现实,接纳自己在这个人生状态上的“弱势”,这会帮你减少失落感、挫败感。

  

  清楚自己的阶段性重点任务。如果确定自己在这阶段的重点目标更是找一份满意的工作,或者愿意优先考虑事业,那么不妨坦然而大方地在面试时回复面试官“我还没有结婚,我目前两年以工作为主,还没准备考虑结婚生育的事情。”或者“我虽然已经结婚,但是目前尚无生孩子计划,还是想集中时间和精力好好工作。”这样的表态既漂亮又让企业“安心”。所以,不必为此抓狂和纠结,调整心态,被问这个问题是正常的,这是企业方出于他们的安全感的需要,如果企业没好意思问,你甚至可以主动表态,让公司觉得你很成熟自信和善解人意、懂行情。变被动为主动吧!至于入职后工作一段时间,哪天万一“意外”怀孕了,企业也是能够理解或者无奈接受的。

  

  了解自己合法的权利。劳动法上并没有规定女职工不可以怀孕,所以如果企业擅自有类似的“霸王条款”限制合法的生育权,限制生育的时间时限,个人是有权拒签此类协议的。而企业若以此为解除劳动合同,或其他工作原因变相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劳动仲裁。如果只是个人感觉因为生育问题“被暗示”辞职,可以不接受暗示,但只凭“感觉”而缺乏证据材料可能还无法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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