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海 政 法 学 院 上海市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服务中心
上海市专利管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辅导班(第二期)
招 生 简 章
是“上海市专利管理工程师培训基地”
是市人事局指定的专利管理工程师考试报名点
2007年上海首次考试我基地合格率达到60%以上
是上海成人高等教育中唯一开设法学(知识产权)专业的高校
也是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指定报名机构
为了加快推进上海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的实施,为提高上海城市国际竞争力提供专利管理人才保障,本市将在“十一五”期间培养和造就3000名专利管理工程师。
为加强企事业单位专利管理工程师的培养,2007年7月9日市知识产权局、市人事局下发的《关于〈上海市专利管理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沪知局[2007]58号)明确了一系列的推进措施和倾斜政策:即日起,申报专利试点企业的单位,应有1名以上专利管理工程师(已被认定的企事业单位,应在2009年底前按要求配备专利管理工程师);2007年下半年起,凡申报“上海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工作站”和“上海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应用点”的单位,应有1-2名专利管理工程师(已被认定的企事业单位,应在2009年底前按要求配备专利管理工程师);2008年起,凡申报“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专利示范企业”、“专利试点企业”的单位,应有相当数量的专利管理工程师(已被认定的企事业单位,应在2009年底前按要求配备专利管理工程师);专利管理工程师、专利管理高级工程师的培养和使用情况将作为评价企业、科研院所、试点园区等专利工作的指标之一。同时,对取得专利管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还将优先资助其继续教育、出国培训,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利管理工程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上海政法学院是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准的“上海市专利管理工程师培训基地”,也是市人事局指定的专利管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考试报名点。
作为以培养应用性、复合型法律人才和管理人才为办学理念的高等法律院校,在2007年上海市首次专利管理工程师资格考试中,我基地考生达到62%高通过率、居全市前列的基础上,现根据市人事局、市知识产权局发布的《上海市专利管理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暂行办法》(沪人[2006]20号)和2007年7月9日最新下发的《关于〈上海市专利管理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知局[2007]58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举办第二期专利管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前辅导班。
一、培训目标:
通过系统培训,提高和增强学员从事专利管理工作的素质和能力,达到专利管理工程师的要求,获得市人事局颁发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并取得专利管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二、培训对象
拟参加2008年举行的上海市专利管理工程师任职资格考试者。
(一)凡2007年9月底前获得上海市专利工作者证书的人员,大专以上学历,理工科及相关专业。
上海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从事专利管理岗位的人员,可享受专利工作者待遇。每个试点企业限1-2人。
(二)凡上海市户籍(含取得《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从事专利管理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理工科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或专利管理工作满6年或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
2、理工科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或专利管理工作满5年或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
3、理工科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或专利管理工作满2年;
4、理工科及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或专利管理工作。
上述相关专业指:管理学、经济学和法学相关专业,并从事与工程技术相关的知识产权专业工作。工作年限计算按人事局的文件规定执行,一般至2008年6月30日。
(三)其他希望通过高质量的系统培训,今后有志于从事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
参加培训并修满规定学时的学员,将颁发上海政法学院培训证书。
三、培训师资
拥有专利管理工程师考试丰富辅导经验的知识产权专家、教授。
四、辅导科目、培训时间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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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
辅导课程 |
培训时间 |
培训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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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规与管理 |
《知识产权基础》 |
平时周三晚上,18:15—21:15;周日白天,9:00—16:00 |
1、徐家汇蒲汇塘路99号(近漕溪北路口),上海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2、上海市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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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纠纷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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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与检索 |
《专利申请与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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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信息与利用》 |
备注:如学员有意向参加半脱产形式培训班的,请先来电预约登记。
五、培训课时和培训费用
1、开班时间:初定在07年9月23日(周日);每门课程60课时,共240课时;30人以上开班。
2、培训费用:1000元/辅导课程(含教材费),4门课程为4000元。为加大专利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现优惠为4门课程为3000元,2门课程为1500元。(凭《上海市专利工作者证书》可免考《专利申请与检索》科目)
3、为配合上海市加快实施专利管理工程师人才培养战略,激励快出人才、出好人才,凡参加我基地培训并考试合格者,将颁发优秀奖学金并授予优秀学员证书。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自即日起每天8:30—16:30,额满为止。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上海市专利工作者证书(申请免考者需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照二张以及培训费用前来报名。在规定的考试报名时间内,我院同时受理考试报名。
(二)报名地点:
1、上海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徐家汇蒲汇塘路99号(丙)恒甫教育广场(近漕溪北路口),交通:轨道1号线、3号线、4号线的万体馆站,02、15、42、43、50、56、87、92、93、111、122、946、205、218、401、703、732、770、820、824、830等。
2、上海市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服务中心(即上海中小企业总会):徐汇区大木桥路108号612室(近肇家浜路口),交通:轨道4号线、41、43、45、72、89等。
附件:专利管理工程师培训班学员报名表
上海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上海市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服务中心
2007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