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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上海市中小企业人才网 时间:2019-06-04 作者:上海市中小企业人才网 浏览量:

 上海电力大学是中央与上海市共建、以上海市管理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现有杨浦、临港两个校区,占地面积近1200亩。目前,共有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留学生等12000余人。学校设电气工程学院、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等共13个院部,拥有工、管、理、经、文5个学科门类,共有全日制本科专业33个。学校共有包括国家杰青、“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等高层次人才在内的专任教师780多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比例达51%,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达50%,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比例达94%。

  为促进学校的跨越式发展,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学校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杰出人才。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教师岗位2名,心理教师岗位1名,医生岗位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教师岗位:

  1、招聘职位说明

  此次招聘职位为教师岗位,主要职责为从事教学及科研工作。招聘专业详见附件1。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为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品德良好,具有较强的科研学术能力。

  (2)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1日。

  心理教师岗位:

  1、招聘职位说明

  此次招聘职位为心理教师岗位,主要职责为从事大学生心理咨询和相关教学、科研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中共党员,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遵守职业伦理,身心康健,人格健全。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心理学专业。

  (4)接受过专业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及能力。

  (5)独立开展高校心理工作的能力及一定的科研能力。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优先考虑

  (1)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尤其是具有高校心理工作经验者。

  (2)具备国家认可的心理咨询资质,如上海市学校心理咨询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等。

  (3)接受过系统专业培训、督导及个人体验者。

  (4)心理学博士学位。

  (5)能够熟练运用英语进行听说读写。

  医生岗位:

  1、招聘职位说明

  此次招聘职位为医生岗位,主要职责为从事疾病初步诊断与治疗。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文化修养,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2)热爱学校卫生工作;

  (3)内科(或全科)医师1名,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有全科医师资质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身体健康,熟悉本专业知识,具有较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工作踏实,吃苦耐劳,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三、招聘办法

  1、应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将电子版简历分别发至各院部邮箱以及人事处邮箱(联系方式请见附件1),邮件标题为“应聘XXXX院部+姓名”。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6月21日。

  2、资格审查

  各院部根据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考试或面试通知。

  3、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涵盖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由用人院部组织,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考核

  由各院部组织考试或考核。

  5、审核

  各院部审核通过的人员,报学校人事处审核,人事处将审核无误的人员报学校人事工作小组会议审议。

  6、身体检查

  拟录用人员根据各自岗位的相关要求,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7、考察

  由各院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和诚信记录。

  8、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学校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老师、李老师、贾老师

  人事处邮箱:shieprsc@163.com

  联系电话:61655045

  监督电话:23116673

  
上海电力大学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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