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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技管理学校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行政岗位)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08-29 作者:上海市中小企业人才网 浏览量:

  上海科技管理学校是一所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市属事业单位。因学校发展的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

  具体要求详见《上海科技管理学校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招聘简章》见文末附件3。

  3、本次招聘对象为:参加过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的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且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02.9分),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未被全市任一事业单位录用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考生。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17日16:00结束。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 纸质材料投递报名方式,有应聘意向者请下载并填写附件1《2023年度上海科技管理学校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登记表(附照片)》、附件2《2023年度科管校应聘信息统计汇总表》,随同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单、身份证、户口簿(首页、个人信息页)、居住证、个人简历、中专及以上全部《学历学位证书》(并自行登录https://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并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明书)》《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下载的学历学位认证资料需要随同学历学位证书提交。)及其他资格证书等电子版应聘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招聘邮箱shkjglxxrs@163.com,压缩文件及表格、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性别—户籍—最高学历学位;同时,将全部电子版应聘材料纸质版邮寄至上海市杨浦区民星路435号办公楼407室,上海科技管理学校人事收(邮编200433)。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缺一不可。

  2、符合条件的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3、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招聘登记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作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三、招聘方式及内容

  1、招聘方式:面试、心理测试。

  本次招聘使用2023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成绩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依据。

  2、对照公布的招聘条件,根据报名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根据集中招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5的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形式不限)。

  5、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应聘者,在面试前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不上或其它原因没能准时到场参加面试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6、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岗位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5、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无故未按指定时间前去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政审考察对象。

  6、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四、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学校按照笔试、面试、心理测试、考察、体检、政审结果合格的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由学校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二)聘用

  1.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情况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情况反映严重的问题,经组织调查事实清楚的,不予聘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合同制聘用。所有聘用的人员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继续聘用。

  3.拟聘用人员个人情况符合调档至我校,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或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我校报到上班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4.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防疫要求

  (四)防疫要求:

  疫情防控要求学校将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查阅,并按通知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联系方式:

  邮箱:shkjglxxrs@163.com

  联系电话: 65575650

  联系人:姬老师、缪老师

  学校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民星路435号

上海科技管理学校

2023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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